保育员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高中或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
3.个人形象良好,具有亲和力,喜欢小朋友,有耐心,有爱心。
保育待遇:
1.一经录用,购买五险一金。
2.试用期30天,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3.经考核转正后享受本园保育待遇。
4.保育享有节日慰问金及教育局绩效补贴和从教津贴。
有意者请致电:
28301830关老师、18676592331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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