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镇公开招聘2名消防员!

  • 日期:2024-08-16 15:53
  • 浏览:474次

一、招聘岗位
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员2名。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热爱消防工作,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2、男性,不限户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具有专业消防救援队伍1年或以上工作经历的,学历条件放宽至高中(含职高、中专)或以上;同等条件下,佛山市顺德区户籍人员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年龄:26周岁以下(199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消防救援队伍1年或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条件放宽至28周岁(199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2、身体条件: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裸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熟练掌握游泳技巧。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8月30日17时截止

2、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消防救援队工作经历证明资料等(正本和复印件)到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报名。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测试只有一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场公布,全部达标后方可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信息

(三)笔试和面试

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员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员按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和审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和后续审核的人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考试成绩三个月内有效,如出现职位空缺,可在替补人员中补充录用。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对象公示7天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六)福利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年薪约10万元(税前收入,含单位负担社保、公积金等)。

四、咨询电话
陈村镇专职消防队:江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83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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