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任教师
岗位要求
1.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和健康证,40岁以下,形象气质佳。
2. 热爱幼教事业,爱孩子,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具创新改革精神。
3. 品行端正,阳光自信,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班级管理和组织能力,擅长与家长沟通。
4. 有舞蹈、声乐、美术、文案撰写等特长者优先考虑。
保育员
岗位要求
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上岗证和健康证;
45岁以下,热爱幼教事业,爱孩子,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与职业道德。
务实肯干,有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联系方式
李老师:13724911080(微信同步)
电话:0757-232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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